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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代办-北京洪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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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政策依据
    1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92 号令)
    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9 号 第十三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受理范围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发布药品广告、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带来经济收益的服务。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审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审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遵守属地管理的原则,若申请单位与其网站为异地,应在网站所在地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手续。
      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通常为政府上网工程、企事业单位公益型网站、企业自身业务宣传的网站等。
      三、对“了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的专业人员的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申请经营性药品网站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了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并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认可的专业人员;
    二、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材料准备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3. 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 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 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至少5人)
    8. 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客户需要准备的材料下载.doc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服务承诺


郑重承诺:申办不成功全额退款


客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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